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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她们最美!但这些福利很多人还不知道……

2018-03-08 重庆发布



冰心曾说

世界上若没有女人

这世界至少要失去十分之五的“真”

十分之六的“善”

十分之七的“美”

今天,她们才是最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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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放假半天的规定,出自国务院出台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三条规定,三八妇女节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因此妇女节放假属于“法定的半天节假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劳社厅[2000]18号)》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没有发放妇女节福利的法定义务,但是如果集体合同、劳动合同里面有约定,或者规章制度里面有规定,应该按此约定、规定处理。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其中并不包含福利费用。


而该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因此,用人单位在“妇女节”向女职工发放的福利不计入工资总额。



三八妇女节是部分公民的法定节假日,正常上班的并没有全体公民法定节假日一样的加班费待遇。但这样一来就会出现当日上班和不上班工资待遇相同,可能会有部分员工有工作需要却拒绝或借故不上班,出于公平合理及调动员工积极性考虑,实践中大多企业一般会自主规定对当日上班的员工给予加班费或调休。


除了半天假

职场女性还有这些专属权益


1
公平就业 同工同酬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3条第一款规定,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就业促进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2


多地产假延长 最多可休一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明确,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98天产假基础上,各地修订后的条例均增加了生育奖励假或延长产假,普遍达到138天至158天,并有男方陪护假或叫护理假,一般为15天至30天。


3


“特殊时期” 照顾多



目前,至少19个省份实施了“痛经假”,允许女职工在特殊时期休息1天或2天,但各地规定并不一致,有的规定只需提供医疗机构证明即可,有的则限定了工种,只允许“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从事长久站立、行走劳动”等工种的女职工休“痛经假”。


4


同时享受产假和带薪年休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由此,产假和带薪年休假之间不存在冲突,女职工可以同时享受产假和带薪年休假。


5


专属休息室很贴心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对于商场、超市等需要长期站立工作的促销员、售货员等岗位的女职工,单位要在其工作场所设立工间休息座位。


6


“补贴”每月多一份



目前,许多地方都明确了女职工每月可领取一定卫生用品补助费。近年来,随着物价上涨,这笔“补贴”也随之上涨。


7


“人生大事”不折腾



面对结婚、生子等“人生大事”不用再烦神了。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3条第二款规定,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就业促进法第27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即使劳动合同中有类似约定,亦属无效。


8


“三期”内备受保护



“三期”指女职工的怀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我国有多项法律法规保障女职工在“三期”内权益不受侵害。


①岗位、工资有保障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6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②夜班、加班尽量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明确规定,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7个月内的,可以安排,但建议用人单位尽量不要安排。另外,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③劳务派遣用工不得退回


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处于“三期”内的,在派遣期限届满前,用工单位不得因经济性裁员、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将三期女员工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派遣期限届满的,应当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方可退回。


④劳动强度可减轻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9


更年期关怀不能少



除了孕期、产期、哺乳期之外,《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把更年期保健纳入其中。它要求用人单位要宣传更年期生理卫生知识,使进入更年期的女职工得到社会广泛的关怀。


为了保证更年期女职工身心健康,《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还要求用人单位对她们每1至2年进行一次妇科疾病的查治。同时,经县(区)以上(含县、区)的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诊断为更年期综合症的,经治疗效果仍不显著,且不适应原工作的,应暂时安排适宜的工作。


10


繁重体力劳动可拒绝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有权拒绝从事矿山井下作业等繁重体力劳动:


(一)矿山井下作业;


(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也有权拒绝从事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等。



我市着力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重庆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来,妇女事业在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管理等主要领域取得显著成效。


1


妇幼保健经费超4亿元


在妇女医疗保健保障方面,2016年,全市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1.18亿元,增长5.5%,妇幼保健经费4.23亿元,较2015年增长1.8%。同时,孕产妇保健水平平稳上升,全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85%,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妇女生殖健康水平也稳步提升,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85.88%。


值得一提的是,妇女的健康意识不断增强,全市人均预期寿命实现77岁,其中女性实现79.98岁,分别提高了0.35岁、0.26岁。


2


高校学生女性撑起半边天


在教育方面,数据显示,2016年,全市女童学前教育毛入园率82.5%,小学招生中受过学前教育比例的女童98.90%,小学学龄女童净入学率达99.99%;初中女生入学率达99.78%,女生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4.52%。女性受教育程度进一步提升,全市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76年,比上年提升0.25年。


女性职业教育和培训不断加强,2016年女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数达73.60万人,占比38.29%,比上年提升1.8个百分点。


据统计,高等教育在校生中女生57.20万人,占比52.34%,女性研究生占比51.67%,占据了半边天。


3


专业技术人员女性占比50.92%


在妇女就业结构上,我市公有经济企事业单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占比分别为50.92%、45.09%、35.41%,女性专业技术人才比重持续提高。


数据显示,女性在企业决策和管理中的社会地位充分显现,全市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代表占比为23.80%,企业董事会、监事会中女性人数占比为23.49%,分别比上年提高1.3、1.6个百分点。


4


女性民生福祉明显增强


随着重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步伐的加快,城乡女性在享有社会保障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据了解,2016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女性参保442.58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女性参保279.60万人,失业保险女性参保191.81万人,工伤保险女性参保177.25万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女性参保159.13万人,女性占比分别达51.33%、46.23%、42.90%、38.97%、43.51%,女性民生福祉明显增强。


5


家暴投诉点组建率达100%


据统计,2016年,全市女性律师2162人,比上年增加325人,女性占比达25.22%;全市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数40个,比上年增加2个,8586名妇女获法律援助。全市女性检察官、女性法官占比分别达31.44%、33.23%,比上年均有所提升。


市妇联表示,反家庭暴力救助中心不断完善,全市建立妇女信访服务站的街道(乡镇)、自治县比例均达100%,全市区县(自治县)110报警中心设立家庭暴力投诉中心组建率,街道(乡镇)综治办、派出所设立家庭暴力投诉站组建率,社区(村)综治工作站、警务室设立家庭暴力投诉点组建率均达100%。



近期,汇博网将举行3月女性网络专场招聘会,涉及教育、互联网、商超、快消、金融、电子等20余个行业。此次活动将提供200余个岗位供挑选,预计招揽人数多达1200余人。其中,近5成岗位月薪超过5000元。


1


岗位类型不乏高薪管理岗位


从涉及的岗位类型来看,主要涉及行政后勤类、设计类、财会类、管理类、人力资源类、客服类、影视/媒体类、市场运营类、教师/教务类等类型岗位,如:前台接待、公关文秘、平面设计师、资料员、人事经理、企划主管、综合管理部长、前厅经理、出纳、美工、舞蹈教师、拓展总监、新媒体微博策划编辑、风控专员、戏曲化妆师、主持人、研发助理、客服专员、董事长秘书、住院部护士、教育咨询师等。其中,不乏有人事经理、企划主管、拓展总监等高薪管理岗位。


2


一半以上岗位月薪超过5000


据统计,有近一半以上岗位月薪超过5000元/月,主要以总经理助理、会计、财务经理、行政人事主管、HRBP、客服经理、资料员、软件测试、古典舞蹈教师、主持人、运营经理、资深摄影师、总裁秘书、测试工程师、教务管理、风控专员、戏曲化妆师、商学院院长等岗位为主。值得一提的是,商学院院长等岗位,月薪最高可达到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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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发布 工人日报 津工E家 重庆晚报 华龙网

记者:李袅 周小平

视频:曾英豪 

设计:邢毅

编辑:屈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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